牡丹江市种子管理处成立于1978年9月,是副处级事业单位。人员编制40人,人员结构标准为:行政管理人员2人,专业技术人员22人,其中高级职称8人,工勤人员3人。单位内设秘书科、财务科、品种科、管理科和检查科。 工作职责: 一、种子行政法规管理 1. 贯彻执行《种子法》及国家有关种子的法规、方针、政策; 2. 负责对辖区内种子生产、经营领域的执法检查,查处违法生产、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,调解处理种子纠纷案件,接待农民有关种子的投诉案件; 3. 负责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的组织实施。 4. 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种子行政许可审核、审批; 5. 负责对种子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。 二、种子质量管理 1. 负责全市种子质量抽检、种子生产田间检验和种子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和检查; 2. 负责辖区内提审品种的原种生产检验和质量鉴定; 3. 负责辖区内种子质量纠纷案件的仲裁检验,种子企业、个人的委托检验和田间质量鉴定; 4. 负责辖区内食用菌菌种生产、经营质量监督检查和菌种质量检测; 5. 承担国家、省质检站检验中心(站)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和交办的种子质量检测任务; 6. 负责对全市种子检验人员的培训。 三、种子品种管理 1. 依照《种子法》对农作物品种和食用菌菌种实施管理; 2. 负责对申报审定品种、选育和引进品种的试验、示范工作的管理; 3. 负责对辖区内优良品种推广及应用的管理,制定本地区优良品种推广规划和年度作物品种区域布局意见。 4. 负责对辖区内省品种区域试验点的管理和试验技术人员的培训。 四、种子行业管理 1.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种子发展建设规划; 2. 掌握本辖区内种子行业发展动态、良种推广、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种子行业财务核算汇总工作; 3. 负责指导全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管理; 4. 负责指导本辖区内种子信息管理人员,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及种子仓储人员的培训。 法人代表:于日久 地址: 牡丹江市西一条路30号 联系电话:623511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