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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标志性示范工程田间博览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8-07-30 阅读: 〗 〖打印文章〗 〖关闭窗口

各县(市)农业技术推广中心:

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“经济工作项目化,项目工作园区化”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农业“百园工程”精神,年初以来,全市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不断加大农业新技术试验、示范和推广力度,建设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标志性示范工程项目。为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,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,更加有效地推广先进农业技术,真正实现领着农民学、做给农民看、带领农民干。按照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《关于2008年度黑龙江农业技术标志性示范工程考核评比的预备通知》要求,经市农委同意,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全市农业技术标志性示范工程田间博览会。

  一、会议时间

  8月4日—6日,会期3天。

  二、会议形式

  此次田间博览会由牡丹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,各县(市)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关人员及科技示范户参加。以参观学习的形式交流六个县(市)的农业技术标志性示范工程园区和农业新技术试验、示范项目。

  三、参加人员

  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、业务站长、业务科(站)长各1人;

  各县(市)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、业务主任、推广站长、经作站长各1人,科技示范户每县2人;

  牡市四个城区科技示范户各1人。

  四、日程、路线安排

  8月4日早6点30分准时从牡市出发,参会人员统一乘车到东宁进行参观学习。

  8月4日上午9点30分,东宁收费站集合。参观东宁县现场,中午在东宁县就餐。下午参观绥芬河市、穆棱市现场,晚食宿于穆棱市。

  8月5日早7点由穆棱出发到林口,参观林口县现场,中午在林口县就餐。下午参观宁安市现场,晚食宿于宁安市。

  8月6日早7点由宁安出发到海林,参观海林市现场,并进行会议小结,中午在海林市就餐。午餐后会议结束。

  五、会议要求

  1、各县(市)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认真组织好参会人员,保证参会人数,并于8月4日6点前到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报到。如自带车辆,务必于8月4日9点30分前到东宁收费站集合。

  2、各县(市)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落实好参观现场,并选择好参观路线。

  3、会议统一安排食宿,宿费自理。

  请各县(市)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接到此通知后将附表内容完整填好,并于8月1日13时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反馈回市农技推广总站办公室。

  联系人:范光昊

  联系电话:8778110

  电子信箱:
mnjtgz@163.com或fanguanghao@163.com

  附表:2008年全市农业技术标志性示范工程田间博览会通讯录

   牡丹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

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



附表:

2008年全市农业技术标志性示范工程田间博览会通讯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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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牡丹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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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mdjagr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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